Untitled Document四论王国维的死因
(光明网 2001年4月18日)
“后期的王国维既是封建卫道士,也是亡清的忠臣烈士。对王国维来说,卫道必然殉清,殉清也就是卫道,二者密不可分。”
蔡仲德
1927年6月2日,王国维投昆明湖自沉。其死因何在? 关于这个“中国文化史世纪之谜”,72年来有过种种说法, 也有过热烈争论。近有干春松先生《王国维:自杀的理由》 一文,对这一争论作了梳理,对关于王国维死因的“殉清” 说、“殉文化信念”说、“罗振玉逼迫”说、“性格悲剧” 说作了述评。这对读者了解有关情况无疑是有益的。
此前,我曾撰文三论王国维的死因(即《也谈王国维 的死因——与邓云乡、刘梦溪先生商榷,兼析陈寅恪的有关 言论》,载l998年10月3日《文汇读书周报》;《否定“殉清” 说着实不易——与邓云乡先生再论王国维的死因》,载《中 国文化研究》2000年春之卷;《“殉清”说难以否定——三 论王国维的死因》,载1999年7月3日《文汇读书周报》),从 多个角度论证王国维之死不能排除“殉清”因素,因而关于 王国维死因的“殉清”说难以否定。对于干文,我赞同其有 关“殉文化”说、“罗振玉逼迫”说的述评,而对其余部分 持有异议,现特提出商榷,并对“殉清”说作进一步的论证。
干文说,“对于王国维的死因,影响最大、流传最 广的要数殉清说”。我认为此说与事实不符。实际情况是, 陈寅恪的“殉文化”说影响最大最广,至今天,它更深入人 心,成为主流之见,甚至几乎成为定论。
干文说,“王国维之自杀最主要的应是其矛盾又忧 郁的性格”。我认为此说难以成立,因为它无法回答这一性 格由来已久,为什么王国维早不自杀而到1927年才自杀。干 文似乎也想到了这一点,所以补充一句,说“国民革命军对 叶德辉等人的镇压是其触媒”。但干文又说,“王国维并没 有叶德辉在湖南组织筹安会这样的劣迹”,既然如此,这一 补充便无助于“性格悲剧”说。
干文还提及王国维的遗书,说,“王国维仅仅是留 了一条辫子、做过清室的官而已,王国维更多的可能是恐惧, 深恐自己也遭受屈辱,故而有‘五十之年,只欠一死。经此 世变,义无再辱’之绝笔。但遗书中只交待家事及书籍之安 排,丝毫没涉及清帝及东躲西避的朝廷,因此我们完全可以 把这篇遗书看作是一种内心的恐惧,而明确的价值指向,或 未可知”。这显然是对“殉清”说的否定。那么这种否定的 理由能否成立,王国维是否“仅仅是留了一条辫子、做过清 室的官”,而别无表明他对清室态度的言行,其遗书是否 “只交待家事及书籍之安排”,而丝毫不涉及清室呢?让我 们还是来看看如下的事实:
1、辛亥以后,王国维不仅留辫,不仅流亡日本,不 仅自称“亡国之民”,而且其著作及书信对清室均以“我朝”、 “本朝”、“国朝”、“大清”相称,无一例外。可见,他 始终以遗民自居,其忠于亡清的态度极为鲜明。
2、1917-1918年,他曾热切期盼张勋等复辟成功, 并曾为此类“救国大计”作过周密谋划(见《王国维全集·书 信》192-263页);1922年,其《库书楼记》曾表达“山川重 秀,天地再清”的期望(见《观唐集林》卷23);1924年5月, 其《筹建皇室博物馆奏折》要溥仪“益崇圣德,务广圣学,…… 以俟天心”(见《王国维年谱长编》416-417页);1924年年底, 其《敬陈管见折》曾流露对溥仪“得国”,成为“中国将来 之共主”的希冀(转引自罗继祖《观堂余絮》,见广东教育出 版社1999年6月版《王国维之死》339页)。这又可见,他始终 对复辟宣统怀抱希望。
3、王国维认为,“为人臣者,当无事之世,事圣明 之主,虽有贤者,当官守法而已,至于奇节独行与宏济之略, 往往出于衰乱之世,则以一代兴亡与万世人纪之所系,天固 不惜生一二人者以维之也”(《雪堂校刊群书叙录序》,见 《观堂集林》卷23)。所以对于清的覆亡,他曾感叹“汉土由 来贵忠节,而今文谢安在哉”(《送日本狩野博士游欧洲》, 见《观堂集林》卷24。“文谢”指文天祥、谢枋得。后者于 抗元失败后拒不出仕,绝食而死),对于张勋复辟事件,他认 为“北行诸老恐只有以一死谢国”,“如再典见然南归,真 所谓不值一文钱矣”(见《王国维全集·书信集》197页。 “北行诸老”指前往北京参与张勋复辟的康有为、沈曾植等 )。既然如此,一旦他自己身为人臣(1923年任“南书房行走” )而又遇到非常情况,便必然守忠贞之节,“以一死谢国”。 这就是他1924年“甲子之变”时“援君辱臣死之义,欲自沉 神武门者再”的原因,也就是他于1925年8月说“事到艰危誓 致身”的原因(《罗雪堂参事六十寿诗》,见《观堂集林》卷 24)。
4、赵万里《王静安先年谱》记述:“去秋以来,世 变日亟,先生时时以津园(指在天津张园之清逊帝溥仪——蔡 按)为念。新正赴津园觐见,见园中夷然如常,亦无以安危为 念者,先生睹状至愤。返京后,忧伤过甚,致患咯血之症。 四月中(指农历四月——蔡按),掇鲁间兵事方亟,京中一夕 数惊。先生以祸难且至,或有更甚于甲子之变者,乃益危惧。” (转引自孙敦恒《王国维年谱新编》,见中国文史出版社 1991年6月版169页)戴家祥《记王静安先生自沉事始末》记述: “今岁四五月间,党军下徐州,冯玉祥引兵出潼关,败奉军 于河南,直鲁危急。北京大恐。是时网堵研究院评骘成绩方 毕。五月二日(指农历。阳历为6月1日——蔡按)……晚,某 与同学谢国桢谒先生。……涉及时事,先生神色黯然”,又 云,“先生曰:‘闻冯玉祥将入京,张作霖欲率兵总退却, 保山海关以东地,北京日内有大变。’呜呼!先生致死之速, 不能谓时局无关也”(转引自同上书169、183页)金梁《王忠 悫公殉节记》记述:“公殉节前三日,余访之校舍。公平居 静默,是日忧愤异常,既以世变日亟,事不可为,又念津园 可虑,切陈左右请迁移竟不能达,愤激几泣下。余转慰之。 谈次忽及颐和园,谓‘今日干净土,唯此一湾水耳’。盖死 志已决于三日前矣。”(转引自《王国维之死》29页)这些记 述都有助于说明王国维遗书为何有“经此世变,义无再辱” 之语,有助于说明其自沉确实是为了殉清。
5、我已在《“殉清”说难以否定》一文中指出,王 国维遗书所说“五十之年,只欠一死”是一典故,此典故出 于《宋史·范质传》。范质为后周世宗所重,曾于世宗临终 时“受顾命”,辅佐年仅七岁的恭帝,但他却在赵匡胤夺取 后周皇权、建立宋朝时“降阶受命”,未作反抗,有负重托。 故宋太宗赵匡义对他有如下评语:“循规矩,慎名器,持廉 节,无出质右者。但欠世宗一死,为可惜耳。”范质“受顾 命”、“降阶受命”均在公元960年,此时他正是五十之年。 王国维在遗书中用了这一典故,足以说明其死是为了忠于前 朝,即为了殉清。现在,我还要进而指出,王国维之死与顾 炎武的影响也不无关系。明亡后,顾炎武拒绝仕清,曾言 “先妣……国亡绝粒,以女子而蹈首阳之烈,临终遗命,有 ‘无仕异代’之言,载于志状。故人人可出,而炎武必不可 出矣。记曰:‘将贻父母令名,必果;将贻父母羞辱,必不 果。’七十老翁何所求?正欠一死。若必相逼,则以身殉之 矣”(《亭林文集·与叶讯庵书》),又曾言“乙酉之夏,先 妣时年六十,避兵于常熟县之语濂泾,谓不孝曰:‘我虽妇 人,身受国恩,义不可辱。’及闻两京皆破,绝粒不食,以 七月三十日卒于寓室之内寝。遗命炎武读书隐居,无仕二姓。… …今将树一石坊于墓上,藉旌门之典,为表墓之荣”(《亭林 文集·与史馆诸君书》)。辛亥以后,罗振玉曾对王国维“以 亭林相期”,王国维自己则以“可几于亭林先生”自许,故 “七十老翁何所求?正欠一死”、“身受国恩,义不可辱” 云云,对王国维无疑具有启示作用,顾炎武及其嗣母之尽节、 殉节,对王国维无疑具有典范意义。“五十之年,只欠一死。 经此世变,义无再辱”云云,就是王国维对顾炎武及其嗣母 上述言论的继承,王国维的自沉就是对顾炎武及其嗣母忠于 前朝,为前朝尽节、殉节行动的仿效。
6、王国维既认为辛亥革命后中国“纪纲扫地,争夺 相仍,财政穷蹙,国几不国”(《论政学疏》,见《王国维之 死》9页),说“赤县竟无干净土”(见《王国维全集·书信》 254页);又视象征清皇室的颐和园为“干净土”,说“今日 干净土,唯此一湾水耳”。两相对照,可知他之所以选择昆 明湖自沉,就是出于对清室的眷恋,就是为了对亡清尽其忠 贞之节。
以上论证表明,辛亥以后,王国维并非“仅仅是留 了一条辫子、做过清室的官而已”,他还有忠于清室、期盼 复辟清室的大量言行。以上论证也表明,王国维的遗书并非 “丝毫没涉及清帝及东躲西避的朝廷”,“五十之年,只欠 一死。经此世变,义无再辱”数语便直接关涉清逊帝及其 “朝廷”,解析此数语,便不难看出王国维眷恋清逊帝及其 “朝廷”,甘愿与之“共命而同尽”的鲜明立场。 根据以上论证,我认为王国维自沉的直接原因是殉 清,关于其死因的“殉清”说无法否定。
王国维曾在《教育小言十则》中说:“自杀之事, 吾人姑不论其善恶如何,但自心理学上观之,则非力不足以 副其志而入于绝望之域,必其意志之力不能制其一时之感情 而后出此也。”(《静安文集续编》)辛亥以后,王国维始终 期望溥仪复辟,当他感到“祸难且至,或有更甚于甲子之变 者”、“世变方亟,事不可为”,因而复辟无望时,他便 “入于绝望之域”,走上自杀之途了。
我并不否认王国维的死因中含有其他因素。但我认 为,生活不幸(长子之丧、挚友之绝等)、悲剧人生观、性格 矛盾、思想冲突等等也许都对其死不无影响,却都不是促使 他非死不可的现实的、直接的、决定性的原因;陈寅恪提出 的“殉文化”说可谓言之成理,却无法说明王国维为何经此 “数十年”(指中国文化之销沉沦丧已数十年)不死而到 1927年才死?又为何遗书有“再辱”之语?唯有“殉清”说 才足以回答这些问题,才是促使他自沉的现实的、直接的、 决定性的原因。
在我看来,后期的王国维既是封建卫道士,也是亡 清的忠臣烈士。既卫道,又殉清,二者并不矛盾。因为所卫 之道即所谓“纪纲”不得不有所依托,其依托就是清皇朝所 代表的典章制度。所以对王国维来说,卫道必然殉清,殉清 也就是卫道,二者密不可分。(中华读书报)